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容由校内实践、校外实践和社会调研三部分构成。
1、校内实践
校内实践内容在小组讨论、研读经典、校园活动中自主选择,结合完成情况在新学期开学后 3 周内提交心
得体会或调研报告。
(1)小组讨论
学生以小组为单位,就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面授或网络课程的学习内容、以及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独立钻研,
共同讨论,互相启发,得出比较全面、深刻的观点和结论。
(2)研读经典
研读马列经典、学习重要文献、阅读经典著作,观看红色影视或优秀纪录片等。
(3)校园活动
参加学校举办的思想政治教育类主题活动,如讲座、报告会、分享会、座谈会、主题展览展演等相关主题
校园活动。
2、校外实践
校外实践可在学期中、假期或夏季学期开展,内容在志愿公益、假期实践、观摩学习、创知实践中自主选
择。学生在开展实践活动前 2 周内提交安全责任书(附件五)至指导教师,结合完成情况在新学期开学后 3 周内
提交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。
(1)志愿公益
参加学雷锋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、社会公益活动、支农支教支医活动、扶贫活动等。
(2)假期实践
参加宣讲活动、学工活动、学农活动、学商活动等。
(3)创知实践
实地开展人物采访类、真相探究类、发现之旅类、宣传推广类、民族英雄故事探知等实践。
(4)观摩学习
参观历史名胜古迹、红色基地、科研院所、企业机构等。
3、社会调研
学生在学期末放假前 2 周内提交书面申请书(见附件四)和安全责任书(附件五)至指导教师,在假期或
夏季学期开展社会调研,并在新学期开学后 3 周内提交调研报告。
学生除了选择参加学校官方组织的实践活动,也可根据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相关的实践活动。可个人开展
也可团队开展,组队不受书院、年级、专业、班级限制。但自行组织开展活动前,学生需与指导教师沟通,由
指导教师根据本方案审核批准备案后,方可开展。
参加学校党组织、团组织等相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,达到规定天数和相关要求后可以直接认定相关
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学分,无需再参加该课程其它实践活动。